食品添加剂新标:禁在月饼中使用糖精钠
2020年5月7日 9:50 月饼团购中心
昨日,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,禁止在面包、糕点、月饼、饼干、饮料等食品中使用糖精钠,目前,月饼作为重点节令食品进行监督抽检,如发现违规行为,将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条例严格处罚。
据悉,糖精钠是一种有机化工合成产品,呈白色粉末状,无臭或微有香气,味浓甜带苦,长期以来作为食品添加剂“甜味剂”使用。
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本军副局长表示,发现违规添加行为,货值金额不足1万,处5-10万罚款,货值金额在1万以上的,处货值金额10-20倍罚款。